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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公司商标变更需经历的程序

作者:连云港瑞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2-29 08:29:05

今日,有客户提出问题,商标收费你们说收多少就收多少,你们说注册下来就注册下来,注册不下来就注册不下来,到底拿我们这些注册的怎么玩呢?针对这样的问题,我想澄清几点:

1,商标的收费标准是商标局说的,官费是全国统一的不是我们说的算,注册同一个商标你注册几次就收几次的费用,这个也是商标局说的和我们没关系,针对这种问题不了解的客户多去了解一下,不要说话伤人。

2,商标的审核也是商标局决定的,代理公司就是你们的跑腿的,前期可以帮你检测一下有没有过于近似的,后的审核也是商标局说的算。对于这个问题,不要说不公平,现在的社会就是这样,商标局就是这么规定的,打抱不平在这个时代不合适。

3,连云港商标注册之前的检索也是只能检索到商标局已经公布的数据,商标局没有公布的数据谁也查不到,所以注册之前虽然有查询,但是还是会存在风险。这种事情,不要等到商标出现近似被驳回了之后在去了解,注册之前就了解一下,代理公司专职代理商标注册,没法保证你的商标一定注册成功。谁也没办法保证,这个又不是做风险投资的。希望大家多去了解一些商标注册的问题,不要错怪了别人。

目前,我国商标法规范和司法解释中并没有明确的关于在连云港商标注册后“商标使用”的定义和条件规定。实践中,一般认为“商标使用”至少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1)商标使用应当以某种形式表现出来,能够为消费者所感知。商标必须以某种形式为消费者所感知,才能够发挥其区分商品和服务来源的作用。

(2)商标使用行为应当发生在我国境内。商标权具有地域性和独立性,在一国范围内的商标的申请、注册、使用行为彼此独立,互不牵连。这里所说的我国境内,不包括中国台湾地区、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因为他们实行独立的法律制度,按照有关国际公约的要求,受到商标权的独立性保护。

(3)商标使用行为包括持有人使用行为和被许可人使用行为。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39条的规定,商标持有人的使用行为和被许可人的使用行为都可视为商标使用行为。因此,商标使用行为包括持有人的使用行为和被许可人的使用行为。实践中,容易产生争议的问题是:如何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关系存在。

(4)商标使用应当是公开、真实、合法的商业使用。

近年来,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笔者在司法实践中发现,该类犯罪主要存在以下特点:

一是案件罪名相对集中。涉及企业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相对集中于侵犯商标权类案件,一些不法制造商采用傍名牌、搭便车等不正当方式,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或采用与他人知名商标近似标识,混淆社会消费群体的主观判断,获取暴利。

二是共同犯罪比例攀升。涉及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的案件往往具有社会化分工合作的特点,行为人为实施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往往相互之间分工合作,以夫妻、家族、同乡作为配对的作案方式较为突出,且由多人配合作案。其中还不乏中介掮客与被侵害知识产权的企业竞争对手合作,通过幕后操纵,侵害企业的知识产权利益。

三是涉及领域日益广泛。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既涉及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如食品、酒水、药品、洗涤日化、文体用品、手表、服装、五金家电等,也包括建材、机械等生产领域。四是涉互联网犯罪凸显。一些犯罪分子借助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或利用网络技术运用外挂服务器、云平台、深度链接等犯罪手段,实施知识产权犯罪,技术含量高,隐蔽性强,链条化、网络化和跨区域化更为突出。

为切实惩治防范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检察机关采取了持续严厉打击恶意侵权、反复侵权等类型的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重点查办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案件。通过抗诉、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督促履行职责等多种监督方式,对涉及企业知识产权纠纷类案件加强法律监督,成效明显,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高发的态势。

但是,由于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的刑罚整体水平偏低,而办案周期却整体偏长;加之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的违法成本较低,刑罚尤其是主刑未发挥应有的威慑作用,不能给行为人带来足够的金钱剥夺之苦,故刑法期望达到的预防犯罪效果不明显。此外,目前虽然对该类犯罪规定了“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但由于没有设置一定的额度,导致司法实践中因为缺乏相对具体的量化标准而影响可操作性。

对此,笔者认为,可以运用恢复性司法解决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难题。一方面,随着社会发展,侵犯企业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和涉案金额不断增大,犯罪手段不断升级,给刑事处罚带来很大压力;同时由于刑事手段的介入,被告人受到刑事制裁后赔偿积极性大为降低。在此情况下,引入恢复性司法方式解决此类问题,可通过沟通谈判,大大降低司法查处该类犯罪的成本和难度,最大限度地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

恢复性司法解决问题,还能促使犯罪人充分认识到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带来的损害,谈判结果直接关系到是否受到刑事制裁,可以大大提高犯罪人赔偿的积极性,被害人得到赔偿的可能性也因此得以增加,故恢复性司法可带来普通刑事制裁所达不到的效果,有利于圆满解决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问题,符合法律正义的要求。

另一方面,将恢复性司法引入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惩罚机制中,由赔偿主导惩罚,和解主导冲突,减少打击成本,可以使得公正和效率这两个法律最难调和的价值得以共同实现。再一方面,在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的犯罪处罚中引入恢复性司法将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和解更多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有利于矛盾的协商解决。同时,在执行中犯罪人会主动履行赔偿义务,被害人的权利可以得到更好救济,被犯罪所侵害的社会关系也能快速恢复。

需要注意的是,适用恢复性司法方式应做好提前介入工作。对此,可以在总结近年来办理侵犯企业知识产权案件中积累的经验基础上,抽调干警成立知识产权案件专业化办案组,专门负责此类案件办理和监督。围绕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到位、法院判决是否最终得到认可等三个方面,评判案件成效。当然,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对于司法解释规定一般不适用缓刑情形的反复侵权、恶意侵权行为,应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不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

在依法追究反复侵权、恶意侵权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应积极配合法院综合运用追缴违法所得、收缴犯罪工具、判处罚金刑、责令赔偿损失、禁止从事相关职业等惩治手段,从源头上剥夺行为人的再侵权能力和条件,消除再侵权的危险,提升刑罚威慑力。

商标的重要性,我相信每个人都知道,一方面是为了促进与产品/服务来源的差异,另一方面是为了保护自己商标的权益。所以很多企业也会有疑虑。为什么商标代理在注册国内商标时总是劝说注册海外连云港商标注册海外商标有什么好处,现在让我们一起分享知识的智慧。

很多企业觉得注册商标很麻烦,不仅需要很多时间,而且还需要花一定的钱,成功率不到百分之一百。然而,在中国屡屡发生的商标侵权新闻也使得许多企业甚至是旧字号开始重视国内商业标准,但它只在国内,对海外商标并不十分重视。

但近年来,我国许多知名品牌率先在国外注册,并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例如,联想想把市场拓展到海外,但由于之前没有做好商标注册,它的商标已经在国外多个国家注册,但无奈之下,它不得不将传说改为联想,可以说已经放弃了前期。商标价值200亿,日本的狗不诚实商标被他人抢夺,科隆被抢夺新加坡等,许多海外商标被抢夺,一方面限制了企业的海外发展,增加了一个商标。另一方面,它也被卷入其中。选择的困境是注册一个新商标,开始一个新的品牌计划,或者花很多钱去买,等等,所以有一个大的计划,公司注册一个好的海外商标以备不时之需。

1、境外商标注册,是指可以进入境外市场,获得海外市场销售权,享受当地法律保护,享有商标专用权。

2、在注册境外商标时,国家海关进出口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海关扣留和没收货物。

3、当许多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他们将开始考虑品牌计划,促进以商标为主要品牌的宣传,并注册海外商标,这将有助于创造国际品牌,并为品牌计划打下深厚基础。

以上是注册境外商标的利益和条件,在实施境外商标注册时,应注意各国商标法、注册程序、材料等的注册原则。国家商标注册T支持企业和个人注册,但成功率低,花费时间多,商标代理机构更专业,注册商标成功率较高。记住,商品是不动的,商标是第一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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