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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发几起常见的连云港商标注册诈骗案

作者:连云港瑞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10-10 08:49:28

随着人们知识产权意识的增强和创业精神的爆发,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选择申请注册商标,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有效的方式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请。然而,中国有数千家不同级别的商标代理机构。如何避免被骗是每个商标注册人都需要关注的问题。下面编辑就揭发几起常见的连云港商标注册诈骗案,希望给大家一个警示。

一、商标注册不经查询商标不能保证100%的注册成功。如果你想获得很高的成功率,有必要进行初步调查。不过,有些机构甚至可以避免初步调查,直接告诉你可以注册。直到客户等了一年多,他才被同一个商标拒绝。《智珠峡企业服务》提示:注册商标时,必须委托一个可靠的代理机构进行检索。如果不确定,也可以登录商标局网站进行初步搜索。

二、该机构作出虚假承诺,100%的注册成功。市场上一些商标注册机构声称商标注册100%成功。稍微想想,我们知道这根本不现实。商标被拒的原因有很多:商标的盲检期、审查员的主观臆断、商标公告期间的第三人异议等,这些都会直接导致商标注册的失败。一些商标代理公司为了制造噱头,吸引顾客,根本不申报。一段时间后,他们告诉顾客商标注册不成功,并退还少量的钱来解决问题。小贴士:注册商标时,如果代理商告诉你,你的商标可以100%成功注册,你一定要注意。

三、伪造有关文件,企图向世界隐瞒真相。为了吸引客户,一些黑心机构还确保所有流程都能加快——但事实上,审查流程由商标局负责,而不是代理机构。代理结构只能加快提交,不能加快审查,并加快收到商标受理通知书或商标证书。这种代理机构伪造《商标受理通知书》、《商标证》等进行所谓的紧急服务,只有客户持《商标证》到平台办理入驻手续等业务时,才能发现《商标注册证》是假的。提示:商标申请的所有过程都可以在商标网站上找到。您可以登录商标局官网查询系统,输入代理机构反馈给您的商标申请号,即可看到自己商标的真实情况。

四、低价代理,圈钱后,钱就收起来跑商标代理经营并不耸人听闻。这个行业的案例太多了。一些无良机构甚至以低价、不申报、不负责的方式从事欺骗性的“生意”。一旦他们积累了一定程度的财富,他们立刻卷起钱逃跑。提示:选择代理不仅取决于成本绩效,还取决于专业水平和规模实力。选择一个可靠的代理机构,决不要贪图小而便宜的价格。

以上是商标注册代理常见欺诈行为的内容介绍。当然,纯粹的理解不是目的。选择商标代理机构时,不应被所谓的“低价”和100%注册所吸引。这取决于中介机构的规模和专业水平,服务是否透明,后期是否存在隐性收费。申请商标后,登录商标官网,输入商标申请号(商标注册机构反馈给客户),查询商标真实状况。商标注册没有小事。企业在选择代理时,一定要擦亮眼睛!

对于普通人来说,“品牌更新”这个词一定听不到。这是什么意思?没有注册商标,定义就很模糊。商标注册成功后,具有使用寿命。但是,在使用寿命结束后,有必要申请商标续展。我们为什么要申请?直接更新商标的使用是可以的!不是这样的,是有必要更新商标,并会有拒绝的商标。是不是因为企业不合理使用商标?跟着小编去查。以下是商标续展的条件:

一、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逾期不申请的,可以延长六个月。

二.需要在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前六个月继续使用注册商标的,可以申请续展注册商标。

三、商标续展类别按《国际货物分类》填写。原批准的货物属于国际分类不同类别,但均需办理续展登记的,应当按类别填写续展申请,并保留原注册号在哪个类别,其余申请号另行增加。

四、原核准的商标图样中含有不能作为商标使用但难以分割的内容的,放弃专用权;商标名称不在商标图样中的,不需要专用权的,放弃专用权;商标名称不在商标图样中的,不需要专用权的,放弃专用权。商标名称要求保留,商标名称文字可以写在图形的外围,也可以单独办理文字续展。

五、商标续展应当提交商标注册证原件和商标图样5份。

六、事实上,从上述情况来看,所有的准备材料和申请时间都会导致商标续展失败。企业使用商标不当,造成他人损失,侵犯他人商标的,不属于商标续展问题。企业将被直接取消使用该商标的资格。因此,要合理使用商标,在商标期满后及时准备材料,使业务不存在续展问题。

另外,商标续展比当时的商标注册贵得多,这也很不舒服,但不能因此而放弃。毕竟,商标的价值是非常大的,如果商标被使用和更换,将会损失很多。因此,在商标续展中,必须及时准备材料和申请。

商标代理讲解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将撤销制度,该《商标法》设立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撤销制度,是为了鼓励和督促商标注册人使用其商标、发挥商标在市场上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该制度既不是对商标注册人不使用行为的处罚,也并非为商标注册人设定了使用的义务,只是为了在商标注册人连续三年不使用导致注册商标的作用长期没有发挥时,使该商标标志重新回到公有领域,方便他人注册,激活商标资源的一种措施。

同时,商标法本身也明确规定,即使是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注册商标,也可以采取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的方式,督促该注册商标投入实际使用;撤销商标的注册并不是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唯一法律后果。这恰恰体现出了法律设立连续三年不使用制度的立法初衷,因此,在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复审行政案件中,必须全面、准确地把握涉案复审商标的实际状况,以其是否在市场经营活动中发挥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识别作用为根本依据,并最终选择确定所应当采取的法律措施。

对于注册时间较长、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尤其是曾被认定为老字号的企业的核心商标,更是要从有利于鼓励正当竞争、有利于划清商业标志之间的边界、有利于遏制恶意抢注他人知名商业标志及“傍名牌”行为、有利于为知名品牌的创立和发展提供和谐宽松的法律环境的商标法的基本宗旨出发,全面审查复审商标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历史因素、目前状况、未来发展等方面的客观实际,综合认定复审商标是否进行了真实、公开、合法的使用。商标注册代理在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案件的审查过程中,要充分体现商标法鼓励诚实信用、不欺不诈的价值追求,注意防止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制度被不当利用,防止他人在获得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后,对商标注册人的注册商标恶意地提出撤销申请,无论这种撤销申请是由注册商标被许可人自行提起的,还是他人提起的。

相关法条2001年《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一)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二)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三)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四)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2013年《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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