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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商标注册确认书怎么样呢?

作者:连云港瑞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9-21 08:58:39

连云港商标注册确认书指的就是申请人和代理公司的合同,因为一旦商标注册信息错误,之前做的很多工作都可能付诸流水。这就是分享确认书的所在,那么连云港商标注册确认书怎么样呢?请看下文:

1、 申请人提供商标图样、商标使用商品及商标申请的其他资料并确认,由代理人制作商标申请书; 

2、 同意商标注册申请报送前申请人发现疑似风险存在稍作的修改,及必要时延期报送、退单不予申报的决定; 

3、 申请人已知商标注册申请报送后(以邮局邮戳为准),申请人不得更改,否则视作重新申请; 

4、 商标代理委托书、确认书及合同书上的签章系申请人。 

不同类别的商标属于不同商标,不近似的。可以注册。

原因如下:

商标根据商品和行业划分了45个类别,不同行业代表不同的产品或服务。

比如常见的3类代表日化用品,9类代表电子产品,25类代表服装,43类代表餐饮。

商标注册在不同类别,所代表的产品或服务就不一样,含义也不一样。

比如“ABC”牌衣服,比如“ABC”牌手机。

只要在对应类别,通过查询,在相同或近似产品上没有人注册相同或高度近似商标且该商标不违法商标法,都可以申请,并获得注册成功。

方便快捷

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签订好协议以后,商标后续的材料都是由代理机构提交,申请人只需要耐心等待商标进展即可,为申请人省下了极大的时间和精力。

成功保障 

商标的查询是商标申请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代理机构的专业将会直接体现在此! 

专业的商标顾问应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确保牢固掌握专业知识。

在前期咨询时,商标顾问就会进行对商标的查询,查询后告知客户成功率,再给到合理的建议。 

同时,商务人员的诚信也对商标申请也是至关重要的,如果不能申请的商标告知你能申请,将直接影响商标的成功率。 

专业规划 

一个专业的代理机构会根据客户的需求而制定出合理的知识产权规划,这也体现了跟自主办理的差别。 

因为个人缺乏商标注册经验,代理机构可以根据自身的行业经验,为客户合理的建议商标保护。 

专业维护 

委托代理公司申请,后续所有的材料都会下发到代理公司,再由代理公司的人员安排邮寄,这样就不会因为申请人地址变动,从而收不到相关文件,导致商标申请出现状况。 

商标注册成功后切不可无动于衷,还有十条警示小编觉得有必要告知给各商标申请人。1、连续三年都不使用,任何人有权向商标局提撤销申请。2、商标注册有效期为10年,到期前需要申请续展,否则将注销。3、商标被市场使用成通用型代名词,担心沦为通用商标,任何人都可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4、商标主体的工商信息发生变化,于商标局备案过的主体信息应及时变更。

5、商标许可予他人使用,需通过商标局备案。6、原则上,注册商标不可再改、样式不可再变。7、实时关注有近似或相同商标,尽早提异议,防患未然。8、公司自身扩大经营范围,需追加注册。9、因各种因素,商标不再使用了,可转让出售。10、如需涉及外贸/跨境出口电商,需提前到当地国家商标管理机构申请注册,国内注册成功的,仅于大陆地区适用。商标注册成功后切不可无动于衷,一定要记住这一点哦!

“冒充注册商标”与“自行改变注册商标”都规定在《商标法》第六章《商标使用的管理》中,只有正确理解这两个概念,才能对违法行为准确定性,针对二者不同的社会危害性作出恰当的行政处罚。对冒充注册商标予以规定的是《商标法》第四十八条,指使用未获得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时标明“ 注册商标”registered trademark 或者注册标记行为。

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是《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概念,指使用注册商标时,自行改变了商标获得核准注册时的商标图样,使用时与注册的不尽一致,如文字、图形、颜色或搭配出现变动,这一行为也是《商标法》所禁止的。尽管二者在含义上有很大区别,但实践中仍然有人将二者混淆。一些执法者认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实际是改变注册商标的标志进行使用,而这一被改变了的商标应当视为一个新的商标,对它标注“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的行为,就是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

这一观点的根据是《商标法》第二十二条“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的规定。笔者认为,冒充注册商标违反的是《商标法》关于未注册商标使用的规定,而自行改变注册商标违反的是《商标法》对于注册商标 registered trademark 使用的规定。

两者的区别主要有3个方面:

第一,违法主体不同。冒充注册商标的主体是将未注册商标充当注册商标进行使用的人,可以是任何一个使用商标的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主体则是将已经注册的商标标志自行改变后进行使用的人,主体只能是该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商标被许可使用人。

第二,违法手段不同。冒充注册商标主要表现为将该商标标明为“注册商标”或者标注注册标记,自行改变注册商标则是商标注册人将核准注册的商标图样自行改变后予以使用。

第三,违法载体不同。冒充注册商标行为中,用于冒充的商标在商标局的注册商标数据库中找不到相关联的注册商标;自行改变注册商标行为中,商标注册人使用的商标标志是从获得核准注册的商标派生出来的,与该注册商标直接关联。从立法意图上看,禁止冒充注册商标行为的目的是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消费者不因此受到欺诈;禁止自行改变注册商标则属于维护商标注册原则的禁止性规定,其目的是保证商标注册的严肃性。由于两者的违法主体、违法载体和社会危害性各不相同,《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对这两种行为设置的罚则也不一样:

对冒充注册商标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对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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