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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布局是连云港商标注册中的重中之重

作者:连云港瑞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7-14 10:26:43

商标布局是连云港商标注册中的重中之重,为什么要进行商标布局的重要性就不一一赘述了。今天主要谈的是如何进行商标布局。小编在这里和大家一一展开:

1、制定商标规划,构建商标体系为了满足品牌战略、营销策略和法律保护三方面的需求,实现品牌识别、品牌传播和信息表达的目的。因此,企业注册的每件商标都应有其独有的功能,并与其它副商标等相互配合,此谓商标体系。其作用主要体现在:其一、商标体系必须与企业战略/发展目标等相契合,才能在商标知名度不断提升的同时为企业带来更多更持续的经济利益。如苹果公司对于其商标的塑造,使消费者的品牌忠诚度越来越高。并且消费者把使用苹果商标系列下的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作为了潜在的文化信仰,使得苹果产品销量越来越高,商业利益也不断增加;其二商标体系能为企业品牌在市场上保持竞争力提供法律支持,当遭遇商标被恶意抢注或对手的不正当竞争时,都能寻求商标法等的有效法律保护。

2、布局商标体系内容从三个方面对商标进行布局:一是在商标构成元素上,如主商标包括文字、图形、字母等,是可以单独注册的,还要注意商标的所属保护范围等。这个主要看产品本身所在的行业了。这样做的作用是使商标的显著性更加突出,也能够获得更全面的保护,如格力电器将商标拆分为等多个单独商标分别注册;二是将可能会与主商标造成混淆的商标予以注册(又称联合商标保护)。是对主商标的简称及别称也不能忘记注册保护,防止被人以各种方式抢注。

3、动态管理商标体系商标都只有十年的有限期!商标体系当然不能“一劳永逸”。千变万化的市场本身就不可控,各种风险无处不在。而国家政策或企业自身产品的变化都要求必须对商标体系进行动态管理。企业在商标等知识产权的财力或人力投入不能使暂时的,必须有一个长远打算。最好有专门的人员取负责,或者与专业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建立长久与稳定的合作关系。

如2014年《商标法》便规定声音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企业应当及时发现是否有相关保护诉求,完善商标体系。另外商标局对于商品分类的政策规定变动较大,一些新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在不断加入。企业应跟进变化,对新增加的商品项目及时补充注册等。把商标布局的这颗关键棋子走好,对整个企业发展的大棋局益处多多!赶紧去布局商标体系吧!

注册人在营业执照注销前后,如何办理商标移转?是社会公众关心的一个热点问题,也是商标审查过程中的一个难点问题。问其原因,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来看,商标权主体又叫商标权人,是指依法享有商标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商标权的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商标权的原始主体是指商标注册人,继受主体是指依法通过注册商标的转让或者移转取得商标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其次,法人的营业执照注销前,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法人或代理)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3、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注销登记是指登记机关依法对因解散、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被责令关闭或者其他原因终止营业的企业,收缴营业执照、公章等,撤销其注册号,取消其法人资格的行政行为。

第二,由于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简易注销与一般注销都有。因此,具体案件审查中还要看注销适用的是简易注销程序还是一般注销程序。简易注销流程:

1.是支持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发布简易注销公告,公示出资人承诺书。

2.是简易注销登记时企业不再提交《备案通知书》。报纸样张等材料。

3.是大幅缩短注销公告时间,将注销公告时间由原来的45天缩短至20天。

4.是扩大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将未开展经营活动、无债权债务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各类企业分支机构也纳入简易注销登记程序。

5.是对提出简易注销且未办理过涉税事宜,或者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取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企业,税务部门直接将清税免办信息反馈到一窗通系统,企业无需到税务部门办理清税手续。

一般注销流程:

1、在公司清算期间即可登报公示,需要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内资企业只需登报一次,外资企业需要登报3次。最好选择日报进行公示,至少需要公示45天。

2、社保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存在欠缴情况。通过后领取《社保注销通知单》。

3、自公司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公司需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

4、登报公示45天后,可以去公司登记的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公司营业执照。通过后领取工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5、到公司开户行注销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6、到公司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商标局在具体审查过程中,主要依据的是《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文件或法律文书的证明力进行书面审查。

在商标移转申请中,接受移转的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有义务提供相关证据以充分证明自己有权利继受该商标权。注册人在营业执照注销前后,大家可以根据以上来办理商标转移。

2003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了《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一改过去“主动认定、全面保护”的做法,转而采取“被动认定、个案保护”的国际通行惯例。2003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了《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一改过去“主动认定、全面保护”的做法,转而采取“被动认定、个案保护”的国际通行惯例。这一举措,一方面反映了我国行政机关为了履行人世承诺,不得不修改、甚至废除原有与国际规则、国际惯例不相适应的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现实,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我国在驰名中,也越来越多地考虑了依据现实中具体的情况,进行判断认定的理性做法。 

1.被动认定原则被动认定也称事后认定,指只有在发生商标侵权或不正当竞争纠纷之后,权利人提出申请或者提起诉讼之后,人民法院或者工商机关才能够认定所涉商标是否驰名。在争议没有发生之前,即使某一注册商标在相关公众中具有极高的知名度,任何企业都不得请求有关部门认定该商标是否驰名。

2.个案认定原则所谓个案认定,是指对于驰名商标的认定,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根据案件事实作出认定。这一点在《商标法实施条例》、《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均有体现。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条第2 款规定:“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在査明事实的基础上,依照商标法第14条的规定,认定其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10条规定:“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综合考虑商标法第14条规定的各项因素,但不以该商标必须满足该条规定的全部因素为前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人民法院认定商标是否驰名,应当以证明其驰名的事实为依据,综合考虑商标法第14条规定的各项因素,但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无需考虑该条规定的全部因素即足以认定商标驰名的情形除外。”个案认定原则还意味着,驰名商标认定仅对个案有效,并不当然地对其他案件产生影响。这一点在《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千问题的解释》中均有体现。驰名商标认定的结果,在其他案件中并不当然的接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千问题的解释》中有类似的规定。

3.因需认定原则因需认定是指在具体的案件当中,根据案件的事实情况以及当事人的主张,只有确实需要对案件所涉及的商标认定为驰名商标,以加强对该商标的保护的情况下,方可对该商标是否驰名作出认定。换句话说,只有在不将商标认定为驰名商标而不能保护该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之时才可以认定驰名商标。对于因需认定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千问题的解释》中体现得非常充分。根据其规定,只有在以下三类案件中,人民法院才可以认定驰名商标。

一是以违反商标法第13条的规定为由,提起的侵犯商标权诉讼;二是以企业名称与其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为由,提起的侵犯商标权或者不正当竞争诉讼;二是原告以被诉商标的使用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提起民事诉讼,被告以原告的注册商标复制、摹仿或者翻译其在先未注册驰名商标为由提出抗辩或者提起反诉的案件。需要说明的是,如果不属于以上三种诉讼,法院就不得认定驰名商标。但是如果属于以上二种诉讼之一,也并不意味着一定要认定商标驰名,如果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法院认为没有认定商标驰名的必要,法院也不应认定商标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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